对于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家属来说,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往往意味着一个重要阶段的开始。之前,大家收集的信息,大多来自办案机关的通知,或者当事人在看守所里的转述。律师这个时候真正走进案件,开始接触卷宗。从“听当事人讲”,变成“看证据说话”。很多家属会问律师:“阅卷是不是就是去检察院把材料复制回来?”其实不是。复制案卷,只是最基础的一步。真正的阅卷,是律师拿到卷宗之后,要判断这些证据能不能支撑指控,证据之间有没有矛盾,侦查机关构建出来的事实链条是不是完整。同样是一份案卷,有的律师看完只是知道侦查机关掌握了什么;有经验的刑辩律师,会进一步追问:这个证据可靠吗?这个程序合法吗?这个事实真的能推出这个结论吗?这两者之间,差别很大。
一、什么样的阅卷,才算真正有效?
很多没有接触过刑事案件的人,会觉得案卷就是一堆材料,无非是笔录、鉴定、报告。但对于刑辩律师来说,每一页纸背后对应的,可能是一个人的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我个人觉得,好的阅卷,不是单纯去证明公安机关说的是对的,而是要带着问题去审视整个案件。不是顺着案卷看,而是重新搭建案件逻辑。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通常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叙事。谁做了什么,造成什么后果,为什么构成犯罪。这套逻辑经过侦查人员整理,会呈现出比较完整的一面。但律师不能只是沿着这条路走。如果只是看完卷宗,然后说“证据挺充分,问题不大”,那其实只是完成了阅读,没有完成辩护。刑辩律师需要做的是,把案件重新拆开。比如:时间线有没有问题?不同人的供述能不能相互印证?关键环节有没有只有口供,没有客观证据?一个证据能不能真正证明它想证明的事情?很多案件的问题,并不是藏在某一个明显错误里,而是在大量细节之间慢慢暴露出来。
现在的刑事案件,尤其是经济犯罪、涉黑恶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案卷几十本甚至上百本并不少见。电子卷宗几个G,也是常态。有人觉得律师阅卷就是“翻材料”。其实远没有这么简单。一个数字、一句话、一个时间点,都可能影响案件走向。我曾经办理过一个案件。整个案卷里,大量材料都在证明犯罪事实,但其中有一份不起眼的《情况说明》,里面记录了当事人到案的具体经过。很多人不会特别关注这类材料,因为它不像讯问笔录那样直接涉及犯罪事实。但仔细分析后发现,这份说明对于认定自首情节非常关键。最后,这一点成为量刑辩护中的重要依据。刑事案件里,很多机会就是这样。它不会写在卷宗第一页,也不会主动提醒律师“这里有问题”。需要有人真正把材料读进去。
二、案卷里哪些材料,最容易被忽略?
家属通常最关注《起诉意见书》。毕竟上面写着涉嫌什么罪,建议怎么处理。但在实际办案中,我更关注那些不起眼的材料。因为很多时候,案件突破口并不在最显眼的位置。
1.讯问笔录里的时间,可能比内容更值得关注
看讯问笔录,很多人第一眼会看:“他有没有认罪?”“他说了什么?”但律师还会关注另一个问题: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是什么状态?讯问开始和结束时间,是每份笔录都会记录的内容。比如:第一次讯问结束时间是凌晨三点,第二次讯问又在凌晨五点开始。中间这两个小时,当事人到底有没有充分休息?如果连续多天都是深夜讯问,人在长期疲劳状态下作出的供述,真实性就需要进一步审查。再比如,笔录记录讯问两个小时,内容有几千字。但调取同步录音录像后发现,真正有效交流时间明显不一致。这些差异,都可能成为律师审查讯问合法性的重要方向。
2.搜查笔录和扣押清单,不只是简单的物品列表
在毒品案件、网络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中,扣押物品往往直接影响定罪。很多人看扣押清单,只关注“扣了什么”。但律师会看另外一些东西:搜查程序有没有问题?见证人是否真实在场?签名是不是本人签的?时间、地点能不能对应?曾经有案件中,材料显示某人在现场作为见证人签字,但通过其他证据核查发现,他当时并不在那个地点。这种情况下,搜查程序的真实性就会受到影响。而程序上的问题,有时候会进一步影响相关证据能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3.同案犯之间的供述矛盾,往往很有价值
共同犯罪案件里,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A说:“是B让我干的。B说:“我只是听C安排。”C又说:“整个事情都是A负责。”每个人都在尽量降低自己的责任。如果只看其中一个人的供述,很容易被带入某一种叙事。所以律师通常会把几个人的供述放在一起比较。谁提出犯罪想法?谁具体实施?谁获得利益?谁负责关键环节?把这些问题拆开后,很多原本隐藏的问题会出现。如果几个同案人的关键供述无法互相印证,甚至存在明显冲突,那么指控的证明力度就需要重新评估。
4.鉴定报告,不能只看最后一句结论
很多人拿到鉴定报告,会直接看结果:重伤二级。涉案金额500万元。达到什么标准。但律师往往还会继续往后翻。鉴定机构有没有资质?鉴定人员是否具备资格?检材来源是否清楚?鉴定过程是否符合规范?因为鉴定意见虽然专业,但它同样是一份证据。既然是证据,就需要接受审查。
三、阅卷之后,律师应该如何向家属反馈?
很多家属等律师阅卷结束,最期待听到一句话:“到底有没有问题?”但律师不能简单告诉家属“有罪”或者“没罪”。专业的反馈,应该帮助家属看清案件。同时也要注意,律师不能直接向家属提供案卷复制件,也不能随意传播涉及隐私、秘密的内容。如果律师把整套卷宗直接发给家属,其实是不规范的做法。正常情况下,律师会从几个方面沟通。
1.把法律语言翻译成家属能听懂的话。几十本卷宗,家属不可能全部消化。律师需要告诉家属:目前指控依据是什么。哪些证据比较扎实。
哪些地方存在争议。哪些方向可以继续争取。
2.根据案件情况制定下一步方案每个案件情况不同。有些案件适合争取无罪。比如证据不足、事实无法对应。有些案件重点是罪轻辩护。比如金额认定、从犯、自首、退赔等情节。还有些案件,证据确实比较充分,需要考虑认罪认罚带来的量刑空间。好的刑辩律师,不是只告诉家属希望在哪里。也要告诉他们风险在哪里。
3.阅卷后,还需要和当事人重新沟通。卷宗是侦查机关记录的案件。但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同样重要。阅卷后,律师通常会再次会见当事人。核实卷宗中的疑点。了解是否愿意退赔,是否接受某些处理方案。案件最终怎么走,需要证据、法律和当事人实际情况共同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