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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哪些行为构成帮信罪?

作者:贾俊迎律师时间:2023年11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01次举报
1.“两卡”类
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向他人出租、出售银行卡(含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等)、手机卡(含流量卡、物联网卡等),用于接收、转移信息网络犯罪相关款项的行为。帮信案件中,绝大多数为“两卡”类案件。


2.“跑分”类
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登录特定平台为网络犯罪团伙提供转账帮助从而将赃款“洗白”的行为。

3.“吸粉”类
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他人提供推广帮助,以“刷单”“抢红包”“投资指导”“特殊服务”等名义邀请被害人进群或下载APP,后由电信诈骗团伙对被害人实施诈骗的行为。

4.“技术”类
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通过架设虚拟拨号设备(VOIP、GOIP、多卡宝、络漫宝等)、开发网络程序、制作运营网站等方式提供技术支持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被帮助对象(即“上家”)实施的犯罪行为可以确认,即使被帮助对象尚未到案、尚未依法裁判或者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等原因依法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也不影响认定帮信行为人构成犯罪。


贾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十多载,年均代理诉讼案件百余件,以诚信、务实及专业的法律知识服务大众、取信于当事人,以保险合同、交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希蒙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1320********38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