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详情:2018年12月9日,张X与王X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一份,约定王X将案涉房屋以905000元价格转让给张X。合同签订时,张X向王X支付了15000元定金,之后张X向王X付了200000元首付款以及3000元房款。合同约定在张X支付首付款后该房屋交由张X使用,张X遂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支付了王X拖欠的物业费。后张X在办理资金监管手续时发现该房屋已经被查封,无法办理相应的手续,后张X委托本律师起诉。
办案经过:经过对案件材料的全面梳理后,本律师发现,案涉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前已经被查封,同时案涉房屋上还存在银行抵押,并且在起诉前又有了新的查封。在诉讼过程中,由于王X未按时归还银行贷款,银行起诉王X要求一次性归还贷款并对房屋申请进行拍卖,案涉房屋已经不存在过户的可能性。因此,我方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对方归还首付款并支付违约金。
在案件受理后,由于王X负债累累,其故意不接法院电话,我方只能通过公告方式来送达,致使案件审理时间拖长。案涉房屋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另一法院拍卖,若本案无法尽快审结,张X将无法及时申请参与分配,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律师通过多方渠道找到了王X,并将王X带至法院,留下有效的送达地址。为后续判决生效送达大大缩短了时间。
建议或意见:买房是大事,一定要小心谨慎!在购房时应当要求卖方提供房屋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便了解房屋的权属、查封、抵押等情况。在发现房屋权利上有瑕疵时,应当及时咨询律师,切勿扩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