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身出户协议合法不?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赌博、外遇、与他人同居等被另一方发现,准备离婚但为了小孩和家庭考虑就让另一方出一个保证或承诺的“净身出户协议”,那这样的协议合法不?会不会受到法律保护,打官司会不会得到支持?从目前的法院司法实践来看,要么无效,要不不受理。
那么问题来了,遇到上述问题该怎么办?是不是就没有办法约束过错方了?答案是否定的。让律师来给你支招:
一、签订婚内财产分割协议。
但要注意如下几点:第一,不要约定净身出户之类的总要给对方一条活路不然很容易被法院判断无效,第二,不要约定共同共有,法院也不好分。最好是约定个比例按份共有,三七,二八等等都可以。第三,约定婚前房产归一方所有或共同共有一定要办理过户手续,否则会认为赠与未完成。第四,不约定限制离婚的条款如谁提离婚谁无财产之类,这与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不然会被认定为无效。第五,不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这也属于赠与行为,财产仍由夫妻各自保管属于赠与未生效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样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二、签订书面保证书。
保证书不是让对方保证不和谁谁谁再发生婚外情了,没多大用,全靠自觉,万一出现了走到离婚无非就是钱。
保证书的唯一作用就是,证明对方曾经有出轨的事实,万一以后避免不了要打离婚官司,这是证明对方有过错主张损害赔偿的证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因此夫妻在确定财产归属签订协议时应该充分了解其法律效力,最好是请专业的律师来代拟协议,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协议无效的情况发生。
李伟学律师
15827332068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