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凯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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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房屋,如何才能避免商家的消费陷阱?

发布者:陆凯楠律师|时间:2017年09月01日|分类:房产纠纷 |780人看过

大家在购置房屋之后,大多数会对房屋进行一定的装修,现代风、古典风、中式、欧式,风格各异。迥异的风格背后,寄托的是大家对一个温馨舒适的“家”的向往。但是,经济生活的复杂性又告诉我们,装修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经济活动,必然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和矛盾,今天我们就建材购买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给大家一些温馨的提示。

真实案例:今年8月份,樊女士在某地板商行选购地板,在销售人员的推荐之下,订购了一批实木地板,当时便签了订单一份。约定两个礼拜后,由商行负责送货上门及安排师傅进行安装。并按照地板商行的要求,支付定金500元。8月中旬,地板商行在樊女士催促之下,将地板送至樊女士家,但是当时由于樊女士在外出差,便委托给现场装修人员代为收货。随后樊女士按照地板商行的要求,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剩余尾款支付给地板商行。两天后,樊女士出差回来,到装修现场检查地板时发现,虽然地板的款式、材料都是自己当时看中的那款,但是地板背面并没有地板厂家的中文标识,并且有一股强烈的刺鼻气味。经过与家人商讨,怀疑地板可能是所谓的“小厂”加工流向市场的,随即电话联系商行销售人员,但是销售人员只解释说,由于地板是厂里新加工出来的新货,有气味是正常现象,敞一段时间气味就会消失。当然,对于这个说法樊女士并不满意。之后,樊女士找到江花律师协商解决方案。根据这个案件的实际情况,我们通过电话、书面的方式与地板商行取得联系,并提出几套解除合同的方案。最终,经过多日多次的商谈,地板商行同意解除合同,并退还了全额款项。(除已经切割的地板龙骨,樊女士同意以市场价购买)

江花律师提醒家里正在装修的朋友:第一,在装修购买材料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对待,货比三家,尤其是在签订合同或下订单之前,要再细考虑或与家人商议,然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合同?是否支付定金?第二,购买材料之前一定要问清楚所购买材料的型号、款式、材质、颜色等信息,并且让商家在订单(客户联)中注明,避免拿到的货物与自己在商品展示区意欲购买的出现不一致,这样,即使发生纠纷,自己手上也有证据提供。最后,在遇到纠纷的时候,一定要理性维权,切忌胡搅蛮缠或者与商家发生不必要的冲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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