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办案手记 | 从批捕到中秋前取保:一起正当防卫案件的辩护历程
武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辩护手记
一、临危受命:大年初二的冲突
2026年2月18日,大年初二,万家团圆之时。我的当事人武某某却在家中经历了一场生死劫难。
亲家陈某某因子女婚姻纠纷,随身携带改锥闯入武某某家中,先行动手殴打,并使用改锥捅刺武某某面部及手腕。武某某被年轻力壮的陈某某打倒在地后,陈某某又抄起窗台上的剪刀,骑压在年迈的武某某身上继续捅刺。武某某在生死关头奋力反抗,致陈某某眼眶骨折(轻伤一级),自身亦身受右手肌腱断裂、韧带撕裂及多处刺伤。
案发后,武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2026年6月29日被批准逮捕。家属找到我时,案件已进入批捕后的关键期。
二、初次交锋:羁押必要性审查被驳回
接受委托后,我第一时间会见了武某某,详细了解案发经过,并向阳原县检察院提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法律意见书,核心观点是:武某某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然而,阳原县检察院作出了“有继续羁押必要”的审查结论,理由是“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正当防卫”及“未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社会矛盾仍然存在”。
这一结果并不意外,但也让我意识到:正当防卫的证明,不能只靠口供,必须用客观证据说话。
三、关键突破:用鉴定和调证撕开缺口
我仔细阅卷后发现,本案有一个被忽视的关键细节:陈某某在公安询问时已亲口承认,改锥是他自己带到武某某家中的。?但在后续笔录中,他却全盘否认,声称自己“根本没有动手”“都是在抵挡”。
面对这种翻供,我没有停留在口头争辩,而是采取了两个关键动作:
第一,申请对涉案改锥进行指纹鉴定。?改锥是陈某某随身携带并使用的工具,上面必然留有他的指纹。我向检察院提交了鉴定申请书,要求对改锥进行潜在指纹显现、提取及同一性比对。这一鉴定若能证实改锥上有陈某某的指纹,将直接锁定其持械入室、主动行凶的事实。
第二,申请调取出警执法记录仪视频。?案发当日派出所全程出警,执法记录仪应当完整记录了现场情况。但卷宗中却没有这份关键视频。我向检察院提交了调取证据申请书,要求调取2026年2月18日出警的全部执法记录仪视音频资料。这份视频,是还原现场、弹劾虚假陈述的最有力证据。
四、双线推进:刑事和解化解社会矛盾
在坚持正当防卫辩护的同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羁押必要性审查不仅看法律定性,也看社会矛盾是否化解。
我积极促成双方家属沟通,向武某某家属释明:刑事和解不是认罪,而是化解矛盾、为武某某争取取保和从宽处理的重要路径。
最终,武某某家属与陈某某达成刑事和解,陈某某出具《刑事谅解书》,明确表示对武某某予以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从宽处理。
这份谅解书,成为后续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关键转折点。
五、中秋前夕:取保成功,建议缓刑
在刑事和解达成后,我再次向阳原县检察院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重点论证:
1.新证据出现:?双方已达成和解,赔偿到位,取得谅解书,阳原县检察院此前认定“社会矛盾仍然存在”的事实基础已完全消灭;
2.无社会危险性:?武某某系年迈老人,无前科,案件证据已固定,无串供、再犯风险;
3.正当防卫成立:?陈某某持械入室、主动行凶,武某某依法构成正当防卫;
4.身体状况不宜羁押:?武某某身受重伤,需要持续康复治疗;
5.贯彻“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对达成和解的轻伤害案件,依法应从宽处理。
2026年中秋节前一天,武某某终于走出看守所,与家人团聚。检察院同时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建议对武某某适用缓刑。
六、办案感悟
回顾本案,从批捕到取保,从“无法证明正当防卫”到“建议缓刑”,有几个关键点值得总结:
第一,正当防卫的辩护,必须抓住客观证据。?口供会翻供,但指纹不会说谎,执法记录仪不会说谎。申请指纹鉴定、调取执法记录仪视频,是撕开案件缺口的关键。
第二,羁押必要性审查,要“法律+矛盾”双线推进。?既要坚持正当防卫的法律论证,也要积极促成刑事和解,化解社会矛盾。两者并行,才能最大程度为当事人争取取保。
第三,抓住每一个程序节点。?批捕后、审查起诉阶段,都是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重要时机。新证据出现后,要及时再次申请,不能错过窗口期。
第四,刑辩律师的价值,不仅在于法庭上的对抗,更在于每一个程序环节的坚守。?从阅卷到会见,从鉴定申请到调证申请,从和解谈判到羁押必要性审查,每一步都关乎当事人的自由与尊严。
中秋节前,武某某终于回家了。这个案子让我更加坚信:正义不会自动到来,它需要有人去争取、去坚守、去用专业和执着打开一扇扇门。
牛亚雄律师
河北辉尚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