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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骂人被判赔偿,反倒起诉电视台?

发布者:刘瑞律师|时间:2020年07月08日|分类:劳动纠纷 |695人看过

“你说的驴唇不对马嘴……你就是个狗汉奸……”北大教授孔庆东在微博上一句口舌之快,结果却被网友告上法庭。


事情是这样的


第一回合


2012年5月6日,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孔庆东在微博上发表一首七律:


晨起披衣出草堂,轩窗已自喜微凉。

余春只有二三日,烂醉恨无千百场。

芳草自随征路远,游丝不及客愁长。

残红一片无寻处,分付年华与蜜房


随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生关凯元批评到“和尚写的诗意境不错,可确实格律不对……孤仄孤平不该犯,亏你还自称度变七律啊!”


没想到却招来孔庆东的不满:“你不要装作懂格律好不好?你说的驴唇不对马嘴,你连原诗都没看,你就是个狗汉奸……你懂尼玛的什么孤平?我看尼玛又孤又平。”该评论随后引发大量转发、评论。


第二回合


随着孔庆东的评论被大量转发,给关凯元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与困扰,严重影响了关凯元的正常生活。


随后关凯元向北京海淀区法院起诉,要求孔庆东在微博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各类损失1467元,其中精神损失费250元。但孔庆东认为“关凯元不是理性探讨和善意批评,而是别有用心的恶意攻击”

北京海淀区法院认为,孔庆东的言辞明显含有侮辱性语言,且这种不当言论通过网络传播、转发、继续传播造成了认识关凯元的人会对他降低社会评价,但侵权情节较轻。故判令孔庆东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元、公证费1000元。


第三回合


关凯元诉孔庆东名誉权纠纷案结束后,南京广播电视台报道了该事件,其主持人吴晓平评论道“这个孔庆东坦率讲,他的名气并不大。他今天之所以在全国有一些名气,完全是靠骂人骂出来的……光我在微博上稍微查一查,你光看他骂记者就骂过多少回……”


这一节目又引发了孔庆东对不满,但这次他选择法律途径,向海淀区法院起诉,要求南京广电集团和主持人吴晓平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南京广电集团认为,吴晓平在评论过程中秉承了客观、公正原则,只是提出对孔庆东作为北大教授的不当行为的质疑,不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


对于社会而言,新闻评论有其存在的重要价值,是大众表达意见、交流思想以及开展新闻舆论监督的重要途径,这种独特价值决定,对于新闻评论应适度宽容,慎重认定侵权。


而作为公众人物,较社会一般人在承受社会舆论方面有较高容忍义务,其名誉权遭受侵权,较之于普通人标准更高。因而判决驳回孔庆东起诉。


一审案号:(2014)海民初字第26881号

二审案号:(2015)一中民终字第02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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