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娟律师
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委托人的充分肯定!
17605466871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挪用特定款物罪 立案量刑最新标准(2022更新)

作者:王瑞娟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743次举报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

2.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

3.虽未达到上述二项数额标准,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或者造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其他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2.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




王瑞娟律师 已认证
  • 17605466871
  • 山东达洋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4年

  • 用户点赞

    1次 (优于78.7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657分 (优于87.4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5篇 (优于79.14%的律师)

版权所有:王瑞娟律师IP属地:山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1736 昨日访问量:7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