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们收到不少当事人咨询:线下贷款时被诱导签署了“阴阳合同”,或遭遇“砍头息”“虚假担保”等套路,合同签订后才发现权益受损。这类因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签订的贷款合同,并非必须履行,法律赋予了受损害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至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若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或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且对方知情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例如,某当事人被贷款机构以“低息无抵押”为诱饵,签署了实际利率远超法定标准的合同,后通过收集业务员承诺录音、宣传资料等证据,成功申请撤销合同并追回已付利息。实践中,合同解除需分三步走:首先,固定证据链,包括合同原件、沟通记录、转账凭证、现场录音录像等;其次,尝试与对方协商解除,明确告知其欺诈行为及法律后果;若协商无果,则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作为专注债权债务纠纷的律所,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处理过大量类似案件。我们曾代理某企业主被“套路贷”诈骗案,通过调取贷款机构资金流向、比对行业利率标准,最终证明合同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法院判决合同无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律所团队由北大、清华等高校法学博士领衔,成员多具有法院、检察院工作背景,擅长从合同条款、资金流向、行业规范等多维度切入,精准识别法律风险点。
法律问题具有时效性,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仅一年,逾期将丧失救济权利。信之源律所提供365天在线法律咨询,5秒内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可视频连线主任律师制定解决方案。无论是协商谈判还是诉讼仲裁,专业律师的介入都能显著提高维权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