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尚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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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法视角下看: 王安石与司马光君子之争

发布者:杨尚春律师|时间:2019年12月08日|分类:合同纠纷 |301人看过

冲突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既有深层的环境因素、社会因素、制度因素、个人因素,还有不可预估的“黑天鹅”、“灰犀牛”、“亚马逊蝴蝶”等因素。常见的有利益冲突、阶层冲突、意识冲突、文化冲突等等。
像王安石与司马光这样的道德、文章大家,官至宰相,都会因为执政观点不一致而争得面红耳赤,更何况吾辈芸芸众生呢?这也说明了人本身的局限性。
正是人的不完美,才更能体现程序法存在的重要性。程序法不仅仅是为了保证实体法的正确实施,其无穷的魅力更是等待着人们去开发、去运用。罗尔斯的“切蛋糕”规则就是很生动形象的示例。
来一个大胆的设想,我们能否通过一种程序将临川先生和司马温公的执政矛盾引导到一个正确的轨道呢?
临川先生作为变法思想的发起者,政策的设计者,其变革不可避免的会操之过急,再加上神宗急于求成,导致一场伟大的变革终究成为了历史的悲剧,不由得令人扼腕叹息。而如果变法新政交由司马温公集团去试点执行,结果会怎么样呢?让“反对者”去试点执行新政,反对者必然消极怠慢。当急于求成遇见了消极怠慢,将新政的问题集中暴露,可能更有利于新政的制订完善和更好的落地执行。但是,或许以司马温公的性格,可能虽死不从;也或许中国历史就此改写。但终究逝去的是死去的历史,它对未来的启示却振聋发聩。
中国人对“对冲”有着自己独到的理解,能够将“屏风”打造成为一种文化,这种程序性的操作可谓鬼斧神工。正如我们现在,无法领悟程序的价值一样,总感觉“走程序”,就是“走过场”。我们有无想到激活程序价值的力量?程序之美应该是一种活着的美。“春花秋月夏杜鹃,冬雪寂寂溢清寒”,您是否看到自然界那种无声的程序之美。程序不是僵化的形式,它蕴含着运行的机理。
科学立法不同于文学艺术,文学艺术的创作可以“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天马行空,我行我素。而科学立法却不能有半点的“高于”,不能有半点的矫情,尤其对程序法而言,只能起于实践,终于实践,合法、合理、可操作、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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