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斡旋受贿的条件

发布者:长沙专业婚姻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4日|分类:法律顾问 |1880人看过

斡旋受贿的条件 
斡旋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斡旋受贿的条件如下: 
1、行为人利用的是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 
2、行为人利用了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3、必须是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4、索取了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了请托人财物 
(二)行为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1、行为人必须具有一定的职权或地位,并且这种职权或地位能够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渎职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意志。但如果行为人是利用离退休之前的职务所形成的影响,则不构成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2、行为人在接受请托时是否明知必须利用自身的职权或地位的影响才能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如不明知,则不存在故意,换言之,则在犯罪的主观要件上不构成斡旋受贿罪。 
3、渎职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在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时,其是受行为人职权或地位的影响还是基于一种单纯的人际关系。只有渎职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是考虑到行为人的职权或地位时,行为人才可能构成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反之则不然。 
4、请托人在委托行为人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时,看中的是行为人的职权或地位,而不是单纯的利用亲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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