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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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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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骑手、快递小哥出行时请佩戴好安全头盔——它是你们出行护身符

发布者:赵越律师|时间:2020年05月10日|分类:交通事故 |389人看过


        随着近些年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路面交通环境也在悄然改变,城市交通拥堵使得电动两轮、三轮车,两轮摩托车有了用武之地,渐渐地成为了重要的出行交通工具。尤其近些年快递、外卖行业的火爆发展,成就了所谓的快递小哥,外卖骑手,他们穿行于城市各个道路,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便利,可以说现在这种快节奏的生活已然离不开这些外卖骑手和快递小哥们。当然他们每一次出行都会付出汗水,但是随着出行频率的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也会增加。


不可否认两、三电动车和普通两轮摩托车成本低廉,轻便灵活,穿梭于道路确实方便快捷,但是这些车辆的安全性能低,俗称“人包铁”,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人身伤害甚至死亡。外卖骑手和快递小哥出行时都有任务在身,时间宝贵,还要随时用手机跟客户联系,这就很难保证去专心驾驶车辆。

近期我所代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里受害人中大部分都是快递小哥和外卖骑手,其中就有伤势很重的头部损伤,不外乎发生交通事故时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我在出行时也特意观察过这些从业者,佩戴头盔出行的还是极少数。有可能是戴上怕热,也有可能出行时间紧忘了佩戴,不管怎样,养成出行戴头盔的习惯是一名骑手、小哥所应该具备的安全意识。安全头盔就好比驾车系好安全带一样,它就是你的出行护身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和乘坐摩托车明确要求佩戴安全头盔,电动两、三轮车基本上在都属于摩托车范畴,所以即便驾驶或乘坐也要佩戴安全头盔。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头部损伤的,作为受害人一方是有过错的,所以会承担一部分责任。当然如果没有佩戴头盔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头部以外的部位受伤的,未佩戴头盔只是普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公安机关也不能因此来定责。

所以对于外卖骑手、快递小哥,你们为了大家的生活便利付出很多,流下汗水,但是大家真心不想看到你们再流血流泪了,牢记佩戴头盔去工作(建议佩戴质量较好的头盔,保命的道具不能愧对于自己),安安全全去出行,平平安安回家来。希望这篇文章多转发给骑手和小哥们,赵律师祝你们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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