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Blog Content
合同在于精,而不在于多 发布者:汤婷 时间:2020年03月09日 23时35分 | 已阅读: 363举报 合同在于精,而不在于多“合同在于精,而不在于多”,是指一份合同,其内容应注重其关键点及要点,而不能只注重内容数量或篇幅的繁多,简而言之,即重质而不重量。经常听到当事人说,你这合同才一两页,就要收这么多...

合同在于精,而不在于多

   “合同在于精,而不在于多”,是指一份合同,其内容应注重其关键点及要点,而不能只注重内容数量或篇幅的繁多,简而言之,即重质而不重量。

    经常听到当事人说,你这合同才一两页,就要收这么多律师费啊?觉得合同页数多,律师费花得才值,殊不知,针对法律关系简单的商业行为(如借贷关系、买卖关系等),仅需要明确具体的工作及权利义务、标的、违约责任等,无须架设复杂、繁琐且无必要性的内容,尽量简明扼要,又具实操性及执行性。而类似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装修施工合同、项目合作合同等复杂类合同,则需要落实到细节上,针对施工或项目合作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方方面面,都要有明确细致的约定,尽量避免存在遗漏等导致后续无法追责的情况出现。

    我曾处理过一个案件,这个案子的结果是我代理的被告赢了。赢的原因除我举证推翻原告的观点外,最核心的原因是在于合同中有一句“滞付及拒付款项,视为违约,定金不退,土地收回”。对,就是在仅有一页的合同中所存在的这句话,坚定了我方当事人在该起案件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局面。

       上述案件中的合同是一份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签订于2011年的这份合同,所涉标的为400多万,所涉土地约100亩,在众多人心中,这个标的很大,合同内容应该有很多,但这份合同仅有一页,里面约定了款项总额、支付时间、土地位置及数量以及上文所提到的那句关键话(等同于违约责任条款),可以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因为这句关键话,我方当事人在对方仅支付70万的前提下,实现了土地未被转让及已收款不退还的目的。

    合同是开启并确定双方行为的基础,也是解决争议的适用标准,所以,我们一定要重视合同的重要性,并根据我们的商业行为、以及双方所确定的具体履行细节,确定好合同的内容。勿要重量轻质,模糊关键要点。

       

更多文章Article 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