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有很多人和我一样,不理解为什么女人逛街的时候会比较有活力。我每次逛街,可都是带着明确的目的的:我需要一件深色外套、我要买一件慢跑鞋等等。每次和媳妇逛街,不过几分钟,就会沦为“拎包的人”、“跟着人家走的人”、“找休息椅的人”、“待在店门口不进去的人”和“脚疼的人”。
最近陪媳妇去西安曲江大悦城闲逛,人不多。在zara看见一件上衣外套,试了试很舒服,比较中意就买了。并且还是打折,199元。
结果第二天早上准备出门的时候,穿上新外套才发现衣服下摆翘起来了。当时就有点郁闷,但想着是不是穿一穿就好了,就穿着出门了。后来穿了一天后发现:是里子比较长,外面比较短,结果就是后面翘起来了。
可我穿的时候已经把吊牌剪掉了。经过联系了店里面,店里面的工作人员让我加了他们的微信,然后给他们发送了衣服的图片和视频。后来就回复我:因为剪掉了吊牌,所以不属于质量问题。
我感觉他们很敷衍,就是找理由不给退货。找理由也不找个高明的。这个回答有个逻辑上的错误:商品的质量问题,绝对和商品的吊牌是否被剪掉无关。这时候就是在打马虎眼了,可能很多人在这个时候就放弃了。可我就是不舒服,因为感觉不尊重我,一副“你能怎样”的感觉,相信大家都有碰到过这种情况。遇到这种情况估计很多人就忍了,因为维权好麻烦:先和商家沟通,然后在投诉,不行再起诉。成本好高。可是我作为律师,我觉得有必要以身作则,维护一下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益。
当时是3月10号,我就搜了一下315,结果发现了一个投诉平台。我查看小票,就发现了公司名称: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按照提示注册后,投诉到了公司的住所地上海市工商局。然后我就等待结果,还以为有结果会通知我呢。 我等了几天没结果。我又登录网站查询,发现被上海市工商局不予受理我的投诉。理由是争议发生地在西安市,不归上海市管。其实这里面有个问题:这家公司店铺虽然西安,可是公司住所地在上海,上海市工商局完全是有管辖权的。可是我能怎么办呢?接着投诉工商局?
后来我就重新投诉了一次,这次是在西安市工商局投诉。过了两三天,有人打我电话,说自己是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他告诉我:你认为是质量问题,可是你没有证据。你可以想办法去给衣服做鉴定,然后再来找我们投诉,我们就可以处罚他们了。
我说:这是一件衣服,肉眼就能看到衣服后摆是翘起来了,这个还要鉴定吗?
回复:我们无权判断商品是否质量有问题。但我们现在可以帮你联系一下对方,协调一下,如果还不行,我们就爱莫能助了。我说:好的,给你添麻烦了。
又过了两天,Zara店里联系我:你需要把衣服拿到我们店里,我们给你现场处理。尽快来,过期不候。
我又抽时间带着衣服去了Zara店里。他们工作人员检查后,什么都没说,就办了退货手续。我告诉我妻子此事,她挺意外:居然给你退了!她一直以为是退不了的。她这种想法难道不奇怪吗?
也许不奇怪。因为我作为律师,都觉得此事挺麻烦的,可想而知其他大部分人会怎么办?很可能就自认倒霉了。再说,我一次次的投诉,一次次的沟通,这些不是成本吗?我抽时间去办退货手续,我没有我的成本吗?我承担着维权失败的风险。我的成本其实已经超过了退货所拿到的金钱,如果计算一下,我损失的金钱要大于我拿到的金钱。可是这还不仅仅是金钱的问题,退货成功让自己心里舒服一些。
从店家的角度看,店家其实没有违法行为,仅仅是稍微的不那么主动,不那么好好说话。店家的行为完全不是违法行为,仅仅是可能够不上诚信经营而已。造成这个结果的问题在于,店家完全不担心,我投诉了,退货了,店家也没有额外的赔偿。那么,店家干嘛要那么主动的退货呢?我非常理解店家的做法。
我总是说,权利是要自己争取的。可想而知,下次这家店的工作人员遇到这种情况,可能就不会糊弄人了,可能就直接退了,当然,仅仅是可能。
从法律上而言,目前这种为小事情诉讼,的确是有法律漏洞的,对老百姓这种“小”的权益的的维护,力度太小,弱势一方本身举证的时候就很被动,导致强势一方更加的肆无忌惮。应该增大服务者不诚信服务的违法成本。法律应该保护做正确的事情的人,增加这类店大欺客者的违法成本。消费者,有权利高高兴兴的消费,放心大胆的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