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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离婚继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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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分割房产时,要钱还是要房?

发布者:卫炜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680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离婚诉讼中分割房产时,要钱还是要房?

目前在高陵区人民法院办理了一起离婚案件,该案中男女双方婚后购置了一套房产,在离婚时当然要一并分割。

这种情况下,一般是由双方协商一下房屋的现价值,然后协商该房产归哪方所有,然后由拿房的一方,给不拿房的一方支付一定的金钱。

在这个案子中,男女双方一开始都要房子,争执不下。感觉谁拿了房子就胜利了一样。后来我方提议双方竞价,价高者得,但双方都在气头上,无法调解。只能申请鉴定,后来,经告知鉴定所耗费的时间和金钱,双方都打了退堂鼓,在过了几天等双方心平气和了,都能接受竞价了,后来就开始竞价。

竞价比较有意思,自己加了钱,拿了房,会觉得房子会不是不值这个价?没有加价的一方,会纠结:我要是再加一次可能对方就不加价了,我是不是吃亏了?

在离婚案件接案时,我就会告知我的当事人,对房屋价值,要有一个慎重的考虑,有一个底线。但是大原则,一定是争房子。哪怕价格高一点。

当然,所谓价值,其实要看这个房子对自己而言的使用价值,例如一套自己用不上的房子,可能价值就低一点,如果是一套位于自己单位附近的房子,自己每天需要使用它,它的价值就会高很多。

一般而言,我建议我的委托人争房子的理由如下:

一、房屋相对而言是比较保值的,增值也比较稳定。

二、你花一样金额的钱,不一定能买到一样的房产。更不要说,再买一套的话,要费多少功夫,现有的房子直接就住了,比较省事。

三、心理上,取得房产的一方会比较有利。因为这个房子不仅仅是房子,一般还有某种象征意义,一笔钱,往往很难衡量价值,但是一套房,看得见摸着,大家都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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