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婉婕律师
孔婉婕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12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广东-珠海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疫情之下,如何防范口罩骗局

作者:孔婉婕律师时间:2020年03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72次举报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医用口罩成了稀缺商品,价格上涨数倍,但即使价格如此高昂,大小药店的医用口罩均告售罄,在各种购物网站中搜索医用口罩”,也均显示无货。一时间大家不知可以在哪里买到医用口罩

这时,微信朋友圈里常出现邀请大家团购买医用口罩、一万只起等信息,可供货医用口罩数量多,价格也较合理。进一步询问,对方会告知要求买方先行付款,并表明自己是正规公司,可开具发票,逐步打消买家的顾虑和防备。为了促使买家尽快下单,对方可能还会说,医用口罩数量有限,先下单留名额,晚了可能就买不到了,一些买家便怀着忐忑又期待的心情,下了订单。

        但买家并不知晓,自己很可能已进入了一个骗局

根据本律师的观察,近期的医用口罩骗局大概有如下三类:

第一类如上图所示,可以先下单,暂不付款。这种卖家,是已经转了好几手的卖家,他们有自己的上家,上家也许还有上家,分散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统计购买人数,若一定时间内凑够一万只的订单,才通知买家交钱发货。但有的人凑了几天后一直没凑够数量,就会告知买家再等等,很快就可以交钱发货,如果现在撤单,就又要重新排队,买家只好继续等待。这些卖家通常只是分销商,对于医用口罩厂商的状况并不了解,生产厂家有没有货、生产能力如何、医用口罩质量如何、何时发货,他们都不知道。这种骗局里,因买家尚未付款,虽然浪费了时间,但是好在未转账付款,没有损失钱款。

第二类性质就比较恶劣了,卖家仍然是通过朋友圈或在微信群中发布信息,与买家交谈,声称自己囤积有医用口罩,付款便发货。心急的买家立刻付款,付款后也收到了口罩,但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不是一次性医用口罩,只是日常防护口罩,根本起不到阻隔病毒的作用。买家付了钱,却收到一批没用的假口罩。

第三类性质也比较恶劣,卖家仍是通过朋友圈、微信群售卖医用口罩,买家付款后迟迟收不到邮寄过来的口罩,再催问时甚至已被卖家拉黑,从此再也无法联系到卖家,白白损失了钱款。 

律师提示:

上述三类医用口罩买卖骗局中,第一类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问题,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但因为疫情期间,双方仅仅通过简单聊天商讨购买口罩事宜,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未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因此对于买家来说,要想主张对方迟迟不发货的违约责任并不容易。

本律师建议,正常的买卖行为中,无论线上还是线下交易,双方均应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明确具体购买货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标准、数量、单价、付款方式、交货地址与方式、发货时间、违约责任、管辖方式、联系人、联系方式、送达地址等基本内容,并将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作为合同附件。上述要点为简单买卖合同中应注意的基本要点,若合同涉及金额较大,建议应委托专业律师起草或审查合同,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第二类口罩骗局涉嫌刑事犯罪,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各地已破获多起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医用口罩的案件。这些案件中,有的嫌疑人冒用他人品牌制造假冒医用口罩销售获利,有的嫌疑人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将日常防护口罩充当医用一次性口罩出售。

本律师提示,买家在购买医用口罩或者收到医用口罩的时候,要注意检查医用口罩的型号、执行标准、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信息,若发现存在制假售假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举报或直接报警,使不良商家被及时查处,避免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也能最大程度挽回自身损失。

在此,本律师提醒趁着疫情发财、抱有侥幸心理的制假售假者切勿以身试法。一次性医用口罩属于医疗器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类医用口罩骗局属诈骗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出售医用口罩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涉嫌诈骗罪。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2020220日以视频连线方式审结一起口罩诈骗案。被告人通过微信聊天,骗取被害人5880元后将被害人拉黑,被害人报案后,被告人主动投案,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最终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陆仟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律师提示,受害人发现被骗后应当及时报案。本律师在日常接受咨询中,经常发现有些当事人因为被骗数额较小,认为报案太麻烦,而放弃报案。报案虽然会耽误一点时间,但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佳方式,而且还要考虑到,不法分子往往并非只骗取了您一个人的钱款,如果大家都不主动报案,将会使不法分子逍遥法外,国家社会管理秩序也将不断受到侵害。

写在最后: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尚未结束,大家都还需要再戴一段时间口罩,广东省内疫情已经得到较好的控制,很多医用口罩厂也已经恢复了产能,大家没必要大量囤积口罩。本文列举了一些口罩骗局,是想提醒大家注意防范风险,面对各种售卖口罩信息时,要注意甄别信息真伪、核实信息可靠。春天已经来临,城市也渐渐恢复往日的活力,希望大家在有序复工复产的同时,做好防护措施,加强锻炼身体,保持良好心态,健康平安地开始新的一年的工作,同时也要响应国家的号召,不扎堆、少聚集,不要让无数人的努力白费。

(谢谢您的阅读,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广东华杨律师事务所    孔婉婕律师



孔婉婕,北京中银(珠海) 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买卖...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珠海
  • 执业单位:北京中银(珠海) 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420********0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