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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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河南文赢律师事务所

  • 执业地址:信阳市浉河区万家灯火23号楼10层(火车站对面)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工程建筑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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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傍名牌?

发布者:张国权律师|时间:2019年08月12日|分类:知识产权 |536人看过


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以下行为属于傍名牌: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伪造、冒用各种质量标志和产地的行为,在商品上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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