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权律师

  • 执业资质:1411520**********

  • 执业机构:河南文赢律师事务所

  • 执业地址:信阳市浉河区万家灯火23号楼10层(火车站对面)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工程建筑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电子商务当事人权益如何维护

发布者:张国权律师|时间:2019年05月28日|分类:合同纠纷 |297人看过


从当前电子商务开展的情况看,基本上有三种履行方式:

      第一种是在线付款,在线交货。此类合同的标的是信息产品,例如音乐的下载。

  第二种是在线付款,离线交货。

  第三种是离线付款,离线交货。后两种合同的标的可以是信息产品也可以是非信息产品。

  对于信息产品而言,既可以选择在线下载的方式也可以选择离线交货的方式。”

  总之,有的电子商务,其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完全电子化;有的则只有信息流、资金流或其中之一依托电子方式,而其他依然依托传统的操作方式。大部分知识产权贸易可以通过网络直接完成交易,但是,有形产品或大多数服务的交易则必须在网下才能完成交易。

       能够维护电子商务当事人权益的有:

        一是法律法规,

  二是依法成立的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商务合同,

  三是公认的商务惯例和道德规范。

  在所有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制度中,合同法居于最基础的地位,是调整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规范。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