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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儿子40万抚养费被判刑,法院: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发布者:王波律师|时间:2023年11月02日|分类:法律常识 |102人看过举报

       何某和金女士离婚后,不支付追偿款12.5万,近10年拖欠儿子抚养费40余万元,金女士起诉后还是拒不支付。金女士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认为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何某依旧冥顽不灵,法院将其司法拘留。拘留期满后何某将拖欠款项筹集到位。随后,公诉机关提起何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法院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何某多年来想尽办法隐匿收入,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采取消极的不作为方式进行逃避,使执行工作多次陷入僵局,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终在法律的制裁下,何某将拖欠款项的追偿款和抚养费合计 50 余万元款项全部筹措到位,并承诺会继续履行后续抚养费的支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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