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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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区专职律师执业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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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斗蛐蛐,或有牢狱之灾!

作者:胡荣律师时间:2024年01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8次举报


案情简介

      自2022年9月10日起,被告人崔某在租住的某小区房间内,通过打电话、微信通知等方式,组织多人聚集在该房间内,利用斗蛐蛐押输赢的方式赌博,每局抽取赌赢一方盈利金额的5%作为赌场红利,崔某负责发放筹码及兑换、记账,并纠集被告人孟某作为赌局裁判,在现场负责蛐蛐配对、排序及判定输赢等,崔某将获利的50%向孟某支付酬劳。同年10月1日,崔某、孟某在组织翟某、雷某、吴某、贾某等人赌博过程中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公安机关在现场查扣蛐蛐58只及存放蛐蛐的陶罐33个,捉蛐蛐的网2张,筹码444张及电子秤2个。自2022年9月10日至10月1日,崔某、孟某共抽头渔利24930元,二人各分得12465元。

      另查明,被告人崔某、孟某被抓获归案后,对上述事实均供认不讳。在本案审理过程中,二人均已退缴违法所得,孟某已预缴罚金。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崔某、孟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二人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崔某、孟某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相较于崔某,孟某的作用相对较小,但孟某负责担任赌局裁判,在现场负责蛐蛐配对、排序并判定输赢,是赌博行为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并非仅起辅助及次要作用,故孟某并非从犯。崔某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的本罪,系累犯,本应从重处罚,鉴于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其亲属代为退缴了违法所得,可对其从轻处罚;孟某系初犯,具有悔罪表现,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所犯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退缴了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可对其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根据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认定被告人崔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孟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崔某、孟某分别退缴于本院的违法所得12465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于公安机关的作案工具,均予以没收。现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日常生活中,适当的消遣娱乐活动为平凡的生活增添了光彩。“斗蛐蛐”本是一个传统的民间游戏,但是如果加上“赌博”二字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法律明确规定赌博是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对此刑法也规定了一系列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我们可以通过四个方面来了解赌博罪的界限。一是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联络感情等,不能成立赌博犯罪。但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以获取钱财为目的,就能成立本罪,至于是否实际获得了钱财,并不影响本罪的构成。二是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有些亲戚朋友之间偶尔赌博也有输赢,但输赢不大;有些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对此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等行政处理,但不宜认定为犯罪。三是行为人系赌头、赌棍、赌场业主还是一般参赌群众。对于赌头、赌棍、赌场业主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对于一般参赌群众,可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可以给予治安处罚。四是参赌人员身份和参赌人员之间的关系。如果参赌人员都是亲戚朋友、同事、邻居、乡亲等熟人的,或者是一些老年人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进行处理。除非涉赌数额非常大,经常聚赌且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法官提醒:远离赌博,对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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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荣律师(18621932667),上海政法学院英语学士学位、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上海邦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静安区
  • 执业单位:上海邦景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77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