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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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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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给没有驾驶证的人使用,车主是否要承担责任?

发布者:姚强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0日|分类:交通事故 |575人看过

网友大雄:

姚律师,你好。我一朋友有急事,向我借车使用,我在未核实其是否有驾驶证的情况下将车交给该朋友,结果朋友把一行人撞伤,但我的车购买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请问此次交通事故中我是否要承担伤者的赔偿责任?

姚律师:

大雄你好,首先你朋友因为无证开车撞伤行人,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责任很大,你朋友依法应当根据责任大小承担赔偿责任。其次,你在没有核实你朋友是否有驾驶证的情况下就将车辆交给朋友开,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因你购买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因此你们两人在交强险赔偿范围之外,再根据各自的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小常识:

《民法典》

1209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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