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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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涨价卖家借机想违约不卖房子,委托邱敏律师起诉后,保全了房屋,卖家最终按照原合同价款过户了房屋并承担全部律师费和诉讼费

发布者:邱敏律师 时间:2021年11月16日 494人看过 举报

2021-11-16

律师观点分析

2021年上半年,重庆因为土拍房屋出现大面积涨价,林X斥资一百二十万元购买了梁X的房屋,但梁X眼看该房屋价值已经涨到一百四五十万元后随即打算违约,然后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甚至直接跟林X说他双倍返还定金支付林X20万元解除合同,而且自己已经咨询律师可以直接解除,强烈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就是因为房屋涨价,相同的价格已经购买不了一样的房屋,而且合同签订时也是按照市场价格购买的,所以林X坚决不同意拿双倍定金解除合同,遂找到XXX律师委托处理该案件。

邱敏律师首先建议固定本案证据,即梁X违约不愿意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证据,然后立即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以防止梁X在林X提起诉讼时就将房屋过户给他人,法院做完诉前财产保全后,随即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梁X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将房屋过户给林X,并承担林X因梁X违约提起诉讼维权产生的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担保服务费等全部的费用。梁X在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后原本还要坚持违约,但经邱敏律师分析案件具体情况,自己也去当地再次咨询律师后,主动联系邱敏律师要求调解,称同意将房屋过户但要求减少费用的承担,我方坚持本案系梁X违约造成,梁X应承担全部费用,梁X没有办法只得同意除了继续履行合同外承担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担保服务费等全部费用,上述费用由林X直接在支付首付款市时抵扣。

律师说法:不管是根据以前的《合同法》还是现如今的《民法典》,合同签订及合同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签订合同的双方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虽然法律规定了支付定金之后违约的定金罚则,但合同签订的目的是为了履行而不是违约,所以不是卖方想违约就一定要按照卖方的意见来适用定金罚则的,守约的一方也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所以本案起诉以后,梁X清楚法院判决也是判决他履行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才选择与林X调解结案。

邱敏律师,中国共产党党员,同时持有律师证,税务师证和注册会计师专业证书,中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税务师协会会员。电话:法学...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渝中区
  • 执业单位:重庆精卓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3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劳动纠纷
重庆精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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