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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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XX涉嫌贩卖甲基苯丙胺73.73克 邱X律师出庭辩护获得减刑

发布者:邱敏律师 时间:2021年08月06日 522人看过 举报

2021-08-06

律师观点分析

陆XX涉嫌贩卖甲基苯丙胺73.73克邱X律师出庭辩护获得减刑

陆XX男友徐X系前科人员,出狱后一直故态复萌贩卖毒品,并向陆XX提供毒品吸食。陆XX虽吸食毒品,但一直没有参与毒品贩卖。后徐X客户联系到陆XX,想通过陆XX在徐X处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及麻古,陆XX就帮忙联系了徐X并与客户商谈好了购买甲基苯丙胺及麻古数量及毒资。由徐X和同案犯戴X将毒品送至客户家中,徐X及戴X在客户家中被抓获,后陆XX也被抓获。

陆XX被抓获以后,陆XX家属找到重庆XX委托律师代为辩护,律所指派邱X律师作为陆XX的辩护人。接到指派以后,邱律师及时的会见了当事人陆XX了解案情,并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后综合查阅卷宗和与犯罪嫌疑人本人直接了解的情况,邱X律师又与承办检察官进行案件上的沟通交流,并向检察官出具了书面的律师意见。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陆XX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官充分的采纳了律师的法律意见。

在一审开庭时,由邱X律师出庭为陆XX提供辩护,审判长和陪审员充分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并采纳的辩护人的意见,认定陆XX在涉嫌贩卖毒品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初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等主要减轻从轻情节,判决被告人陆XX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0000元。

律师说法:根据我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贩卖毒品确是祸国殃民的严重罪行,陆XX涉及贩卖的数量已经达到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量了,能为其争取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已是非常好的结果。希望她在服刑的过程中能真正的认识到错误,争取好好表现,早日回归社会。

最后律师提示:珍爱健康、远离毒品,有多少人和家庭毁于毒品。希望都能做到不吸毒、也不制造、贩卖毒品,争取达到无“毒”社会。

邱敏律师,中国共产党党员,同时持有律师证,税务师证和注册会计师专业证书,中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税务师协会会员。电话:法学...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渝中区
  • 执业单位:重庆精卓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3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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