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张XX与同案犯庞XX、闫XX、钱XX、庞某等五人,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利用网络交换域名注册人员的公民个人信息,后以虚拟中介人员、买家、抢注人员的身份,编造交易域名需要机票钱、资质认证费等理由骗取被害人财务。案发后,张XX的父亲通过网络找到了重庆XX律师的联系方式,经过沟通确定了委托重庆精卓律师事务所来处理张XX涉嫌诈骗罪一案,而律师事务所指派邱X律师具体负责本案。
张X在委托律师时案件已经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邱X律师及时联系了承办检察院,到检察院调取了相关的卷宗材料,并在仔细查阅卷宗以后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张XX本人,向张XX本人了解了案件的情况。综合查阅卷宗和与犯罪嫌疑人本人直接了解的情况,邱X律师又与承办检察官进行案件上的沟通交流,并向检察官出具了书面的律师意见。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张XX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官充分的采纳了律师的法律意见,向人民法院出具了判决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的量刑建议。
在一审开庭时,由邱X律师出庭为张XX提供辩护,而检察院再次补交了起诉书,补充了本案的涉案事实和金额,总计起诉本案被告人张XX等五人涉嫌诈骗87.8万余元,法院充分的听取辩护人并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但因被告人张XX涉嫌的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参与诈骗次数四十多次,情节特别严重,最终判决了张XX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后张X继续委托了邱X律师为张XX上诉,但二审法院因我方没有新的证据驳回了上诉,维持了一审法院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的判决。
律师说法:张XX涉嫌诈骗罪一案,根据我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的规定,诈骗金额达到50万元的量刑幅度及是十年到十二年的量刑幅度,加上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涉嫌的是参与几十次的电信诈骗,属于法律中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能够为张XX争取到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的刑罚已经是最好不过的结果了。
邱敏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