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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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

作者:王春雪律师时间:2018年04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62次举报

  案例回放:

  张才、李华系朋友关系,2016年3月1日,张才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向其好朋友李华借款50万元,利息为月息1分,借款期限一年。2016年10月25日,张才因交通事故死亡,李华悲痛不已,同时又想到自己的借款如何收回问题,遂想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案争议的焦点:1、李华能否作为民事赔偿主体起诉肇事方?2、张才的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李华能否追回其借款?

  春雪说法:

  李华能否作为民事赔偿主体起诉肇事方?张才因交通事故死亡,肇事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八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规定,张才死亡,只有其近亲属有权请求肇事方赔偿,李华作为债权人无权请求赔偿。

  2、张才的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李华能否追回其借款?张才死亡,其民事权利义务终止,李华作为债权人,可以起诉张才的继承人要求在继承范围内偿还债务。本案中,张才无其他遗产,留下的仅有死亡赔偿金,我国很多法律、法规虽然也都规定了死亡赔偿金,但这些规定对赔偿金的性质及归属并没有明确。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以及审判实践,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具体理由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说遗产是公民生前或死亡时存在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后才产生的,在公民死亡时并不现实存在,故不符合遗产的法律特征。因此,将死亡赔偿金作为遗产处理,在我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中找不到依据。公民的遗产包括:(一)公民的合法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公民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是这样解释的: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包括有价证卷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以及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的收益。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的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公民的遗产并不包含公民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时事故责任者支付的“死亡赔偿金”。(2)死亡赔偿金是一种特殊的财产,填补的是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丧失,是对受害人家庭损失的弥补,对死者家庭利益的赔偿,不应属于死者的遗产范围。死亡赔偿金的受益人只能是死者的近亲属。(3)从死亡赔偿金产生的法理分析,受害人如没有死亡,便没有死亡赔偿金的发生;受害人一旦死亡,则其民事主体资格消亡。在受害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出现时,便在加害人与受害人亲属之间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既然死者不再是权利主体就无需进行救济,近亲属依其与受害人之间的亲属关系,直接享有相关损害赔偿请求权。受害人已经死亡,如果将死亡赔偿金作为遗产,就可能认为死者本人还取得了财产。向不存在的民事主体赔偿,既不符合逻辑,在法学理论上也存在障碍。(4)2004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请示》作出了(2004)民一他字第26号《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内容为:“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从该规定可以看出,死亡赔偿金是专属于死者近亲属的财产。该复函虽系个案答复,但也充分体现出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的价值所向,对审判实践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5)将死亡赔偿金作为专属于死者近亲属的财产进行赔偿,可以充分体现出对死者近亲属生存权的关注,与我国《宪法》规定的精神相一致,同时也可以更好的体现“以人为本”的现代司法理念。因此,李华不能将张才的死亡赔偿金作为遗产追回。


王春雪律师,电话联系:18623386031,女,系重庆智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共重庆市合川区青年联合会青年委员,重庆市...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合川区
  • 执业单位:重庆智权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6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