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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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关于律师费支付时间问题

发布者:张航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9日|分类:知识产权 |1088人看过

由律师和当事人双方自由确定支付时间,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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