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春利律师 00:01-23:59
罗春利律师
北京刑辩律师,只做刑事,专注大要案。智者当借律而行!
13811110161
咨询时间:00:01-23:59 服务地区

不适用死刑的几种情形

作者:罗春利律师时间:2026年09月3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次举报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3.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我国对死刑的适用做了严格的限制,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从充分体现保护青少年和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能因其母亲犯罪而剥夺胎儿出生的权利。“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因此,对于犯罪的怀孕妇女,在她被羁押或者受审期间,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都应视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罗春利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9
  •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执业19年
    • 13811110161
    •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20年 (优于97.69%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5次 (优于93.5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次 (优于86.01%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5216分 (优于96.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414篇 (优于98.9%的律师)

    版权所有:罗春利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561739 昨日访问量:46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