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春利律师
北京刑辩律师,只做刑事,专注大要案。
13811110161
咨询时间:00:01-23:59 服务地区

诈骗的证据不足可以不立案

作者:罗春利律师时间:2024年09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2次举报

诈骗的证据不足可以不立案

诈骗证据不足不立案。诈骗案件立案的三个条件包括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符合管辖范围。因此公安机关接受诈骗案件报案后,发现证据不足以认定有犯罪事实的,应当不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罗春利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7年
  • 13811110161
  •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8年 (优于97.6%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5次 (优于93.2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次 (优于85.34%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3697分 (优于96.5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半天内

  • 投稿文章

    289篇 (优于98.38%的律师)

版权所有:罗春利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24415 昨日访问量:419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