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犯罪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判断涉嫌犯罪的行为要不要坐牢,可以通过以下三种类型来判断:
一、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一)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
(三)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
二、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三、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神病人。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相比,这种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能像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这种人作为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由此来看,我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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