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一旦犯罪分子被判处没收财产的,除了其本人及被扶养人必须的生活费外,法院就会依法没收其合法所有的一部或全部财产。这时,由于犯罪分子的财产被收归国有了,其没有清偿的债务,必然无法偿还,从而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因此,刑法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但是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必须注意三大条件:
(1)必须是财产查封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债务。
财产查封以后犯罪分子所负债务不应以没收的财产清偿。
(2)必须是犯罪分子的正当债务。
如合法的买卖、借贷、租赁、承包等民事关系产生的债务。如果是不正当或非法的债务,如因赌博、嫖娼所欠的债务不在此清偿之列。
(3)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
要是债务符合上述条件的,债权人应该及时向法院提出清偿请求,一般经人民法院查实后,都会裁定以没收的财产依法清偿的。换句话说,债权人要是不知道犯罪分子被没收财产,或知道其被没收财产但不提出清偿请求的,法院是不会主动清偿犯罪嫌疑人债务的。
所以,对债权人而言,要是债务人涉嫌犯罪的,就要注意案件的进展了,如果其被法院没收财产的,就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清偿债务要求。这方面,建议最好咨询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再妥善处理为宜。
18年 (优于97.6%的律师)
15次 (优于93.24%的律师)
2次 (优于85.35%的律师)
13697分 (优于96.55%的律师)
一天内
289篇 (优于98.38%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