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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不是可以免死了?

作者:罗春利律师时间:2024年06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89次举报

根据《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但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也就是死缓。

通常情况下,判处死缓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也就是免死了。

这也是大多数的死缓犯,最常见的后果之一,而且只要其在监狱内表现好且满足法定条件的,还可以一减再减,最少只需服十五年刑,就可以刑满释放或假释出狱了。正是因为如此,很多人都会将死缓等同于免死。

但死缓并非一定就会“免死”的,要是死缓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而且即使故意犯罪未能执行死刑,两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也要重新计算。

所以,死缓是可以免死的,但要不要“免死”,就全看死缓犯的表现了。要是想活的,就在服刑期间好好表现,遵规守法,积极改造,争取减刑,最好就是一减再减,那样就能够提前从监狱中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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