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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才会被判处管制?

作者:罗春利律师时间:2024年03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39次举报

说到刑事处罚,很多人都会想到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甚至认为刑事处罚只有这些刑罚,但事实并非如此,管制也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但不是所有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可以判处管制的,管制作为一种较轻的刑罚,究竟对哪些人适用呢?

管制一般适用情形: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的人。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如初次打架、寻衅滋事,就可以判处管制。

2)人身危险性较小的人。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如抢劫犯、杀人犯等,人身威胁大的犯罪,就不可能判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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