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突遇危险时,为了保障自身人身财产安全,或某种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时,会采取紧急避险行为。但是,临时实施的紧急避险行为,往往都是未经仔细思考,甚至压根没有时间思考的行为,就极易造成严重后果,如造成他人死亡。那么紧急避险行为造成第三人死亡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按照刑法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是有限度的,是为了保护合法大利益而不得已损害小合法利益的行为。
而根据刑法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也就是说,此时紧急避险致人死亡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是由于不存在杀人的故意,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紧急避险人要被判刑并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相应损失。
所以,在生活中,为实施紧急避险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就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了,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建议其亲友及时找个刑事辩护律师介入处理,尽最大可能争取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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