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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正当防卫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作者:罗春利律师时间:2024年02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73次举报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这句话可以说囊括了大部分人对于正当防卫的认识。但在法律中,正当防卫是否就这么简单呢,答案是否定的,这也导致许多人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有些畏首畏尾,不知道采取何种防卫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充分认识正当防卫有利于保障社会利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鼓励公民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

首先,你要知道什么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其次,实践中判断是否是正当防卫,从以下要件判断:

1)有侵害现实

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条件。对于精神病人所为的侵害行为,一般认为可实施正当防卫。

2)侵害正在进行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

3)防卫人主观上具有防卫意识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

4)针对侵害人防卫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由于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针对其本身进行防卫,才能保护合法权益。

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例如,甲欲对乙进行猥亵,乙的同伴丙见状将甲打倒在地,之后又用重物将甲打死。这就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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