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春利律师
北京刑辩律师,只做刑事,专注大要案。
13811110161
咨询时间:00:01-23:59 服务地区

从重处罚和加重处罚有区别吗?

作者:罗春利律师时间:2024年02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94次举报

我们时常可以听到加重处罚从重处罚的字眼,并下意识将两者混淆等同起来,认为两者同样严惩罪犯,并无区别。但实际上,从重处罚与加重处罚不是一回事,适用的情形及后果等均不相同。

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从重处罚必须是在法定刑范围内从事。如果超出了法定刑范围,则是加重,而不是从重。从重处罚以从重处罚情节为依据,但从重不是一定要在罪刑单位的量刑幅度的中间线以上处罚,要适度从重。如果违法行为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妨碍、逃避或者抗拒执法人员检查的;有胁迫、诱骗或者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等情形的,可以从重处罚。

加重处罚是在法定刑以上适用刑罚。须有法定加重情节,并只限于主刑加重。有一般加重与特别加重之分。前者指刑法规定适用于所有犯罪的加重。后者指只对刑事法律特别规定的某些犯罪可以加重处罚。


罗春利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7年
  • 13811110161
  •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8年 (优于97.6%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5次 (优于93.2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次 (优于85.34%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3697分 (优于96.55%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89篇 (优于98.38%的律师)

版权所有:罗春利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25040 昨日访问量:466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