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时常可以听到“加重处罚”、“从重处罚”的字眼,并下意识将两者混淆等同起来,认为两者同样严惩罪犯,并无区别。但实际上,从重处罚与加重处罚不是一回事,适用的情形及后果等均不相同。
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从重处罚必须是在法定刑范围内从事。如果超出了法定刑范围,则是加重,而不是从重。从重处罚以从重处罚情节为依据,但从重不是一定要在罪刑单位的量刑幅度的中间线以上处罚,要适度从重。如果违法行为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妨碍、逃避或者抗拒执法人员检查的;有胁迫、诱骗或者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等情形的,可以从重处罚。
加重处罚是在法定刑以上适用刑罚。须有法定加重情节,并只限于主刑加重。有一般加重与特别加重之分。前者指刑法规定适用于所有犯罪的加重。后者指只对刑事法律特别规定的某些犯罪可以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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