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律师通常会结合实际案件情况,通过以下几方面的论证,达到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的目的:
1、犯罪嫌疑人不具备犯罪主体资格
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分子必然是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实施了犯罪行为,也不构成犯罪。又例如,某些身份犯罪必须是具有某种身份才能构成的,无该身份就不能构成犯罪。
2、司法机关办案违法
公安机关、检察院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证据,往往无法保证其真实与公正性,如果用来当案件证据,极易造成冤假错案。例如警方刑讯逼供取得的口供,就不能用来作证。
3、证据不足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检察院要想证明被告人有罪的,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而律师可以通过质证的方式、提供无罪证据等方式,来论证检方证据不足,从而证明被告人无罪。
4、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或不予追究
按照现行刑法规定,被告人构成犯罪的,主观上应该具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否则不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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