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简介:
这是一起关于违约责任明显过高情况的司法实务裁判案例,北京某国际教育公司与百度两家贷款公司达成合作,约定教育公司的客户可以通过贷款公司贷款缴纳学费,从而为教育消费者提供了一种先学习、分期还学费的选择,合作初期运作良好,彼此配合默契,后教育公司因自身过失行为导致出现非教育消费者通过该通道实现了贷款,由此违反了双方合同约定,贷款公司在固定相关证据后将教育公司诉诸法庭,要求被告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共计赔偿将近50万元人民币。
二、办案过程
笔者在代理本案被告国际教育公司后,经查明事实及双方证据,当事人一方违约事实确实,对方已掌握了确凿证据,在这种不利情况下,笔者通过了解贷款方情况寻找到对方存在一定过错的线索,同时就对方提出的违约金金额以合同法第114条规定要求法院作出调整,并提供了详尽代理词,为尽量争取双方谈判时间,我方又提起撤销之诉。诉讼策略方案的设计,均是为当事人减损服务。
三、裁判结果
法官在庭审中采信了我方代理意见,认定对方存在过错且违约金过高,最终将对方近50万的索赔金额降低至6万余元,为当事人挽回了较大经济损失。
四、案件总结
在本案中,诉讼方案的设计并非是为当事人争取经济利益,而是为了减少损失,这是基于当事人证据薄弱或违约事实确凿的情况下应做的策略安排,因此律师的作用不仅仅是民众所熟知的争取利益,在一些被动案件中往往减少损失实际就是一种成功,事后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十分满意,在执行环节中顺利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