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如果你的财产被采取了保全措施,比如房子被查封、财物被扣押、银行存款被冻结等等,你要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一起学习。
案情简介
A以房屋买卖合同为由将B男、C女诉至法院,B男、C女系夫妻。诉讼中A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但只查询到C女银行账户有存款,于是法院冻结了C女银行账户。后经法院审理,驳回了A对C女的起诉,也就是C女在本案中不承担责任,那么C作为被保全人有哪些救济途径呢?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25条规定:申请保全人、被保全人对保全裁定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
对保全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变更;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对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并采取保全措施;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26条规定:申请保全人、被保全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审查处理。(民诉法225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27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诉讼争议标的以外的财产进行保全,案外人对保全裁定或者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行为不服,基于实体权利对被保全财产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审查处理并作出裁定。案外人、申请保全人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人民法院裁定案外人异议成立后,申请保全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对该被保全财产解除保全。(民诉法227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2条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保全人或第三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请求解除保全,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被保全人请求对作为争议标的的财产解除保全的,须经申请保全人同意。
第23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五)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 申请保全人未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根据前述法律规定,被保全人的救济途径有六种
一、申请复议。根据民诉法及规定第25条,对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结合案情C女作为被保全人在收到保全裁定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实际中C女以自己并非本案当事人为由提起复议但未被支持;
二、申请异议。根据规定第26条,如果在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执行行为违法的,被保全人可以提出异议申请。C女如果认为执行行为存在违法之处,可以针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申请;
三、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根据规定27条,如果是对诉讼争议标的以外的财产进行保全,案外人对保全裁定或者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行为不服,可以基于实体权利对被保全财产提出书面异议,异议若未被支持,可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本案中如果各方对一审判决均未提起上诉,那么一审判决生效,C作为案外人可以提起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解决。但本案中因B提起了上诉,故一审判决并未生效,尚不能确定C女就是案外人,故笔者认为现阶段C女无权提起执行异议及执行之诉。
四、被保全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后请求解除保全。根据规定22条,被保全人提供担保后可以请求解除保全,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但对作为争议标的的财产解除保全的,须经申请保全人同意。C女可以提供反担保后请求解除保全措施;
五、要求申请保全人解除保全。根据规定第23条,如果申请保全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C女也可要求申请保全人A解除保全。
六、提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之诉。根据民诉法108条及规定第23条,保全错误或者申请人未及时申请解除保全的,应当赔偿因此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如果前述途径均未能解决,根据案件审理结果C女还可以提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之诉。
以上是笔者根据C所处的位置及案件所处的阶段对救济途径所作的粗浅分析。这五种救济途径应当根据案件所处的阶段以及案件发生的客观情况进行判断选择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