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19**********

  • 执业机构: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拆迁安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欠下的债务怎么办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7月05日|分类:债权债务 |620人看过


一、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欠下的债务怎么办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欠下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应当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这种个人财产包括法定的个人财产、约定的个人财产及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所得的个人财产。当然如果对方同意以共同财产清偿,法律并不禁止。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其个人财产替对方清偿了个人债务的,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酌情返还。

  二、一方欠下的债务离婚时要夫妻共同承担吗

  一方欠下的债务分为两种情况:

  1、夫妻婚前债务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上述两个规定表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财产各自管理的,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