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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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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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可以进行征地吗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2月08日|分类:拆迁安置 |342人看过


 一、村级组织可以进行征地吗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因此,村级不可以征地。

  二、征地的程序是什么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三、关于征地的问题解答

  网友提问: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按照临时占用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需要农业人口的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占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占用耕地的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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