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19**********

  • 执业机构: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拆迁安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矿山征地手续怎么办理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2月08日|分类:经济仲裁 |615人看过


一、矿山征地手续怎么办理

  征地需要遵照一定的流程,才能够保证征地行为的合法有效。

  1、申请用地: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以及地方政府规定需提交的相应材料、证明或图片,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同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

  2、受理申请并审查有关文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的申请、审查、报表工作,对应受理的建设项目,在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该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查。

  3、审批用地: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收到上报土地审批文件,按规定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实行土地管理部门内部会审制度审批土地。

  4、征地实施:经批准的建设用地,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5、签发用地证书程序

  6、颁发土地使用证程序

  二、矿山征地手续办理需要些什么材料?

  1、建设单位依法设立的有关证明;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材料;

  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6、占有耕地的,提出补充耕地该案;

  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地区的,应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8、提供地价评估报告。

  三、土地征收的概念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并给予补偿的行为;而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使用集体土地,在使用完毕后再将土地归还集体的一种行为,类似于临时使用土地。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