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19**********

  • 执业机构: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拆迁安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欠款催收律师函模板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6日|分类:债权债务 |421人看过

一、债务人要怎么处理欠款暴力催收

  1、遭遇发短信、打电话轰炸威胁

  应对之策:威胁恐吓类短信截图留证,通话内容最好录音,可攒足证据去互联网金融协会投诉,管理人员应该会给你回复。

  2、遭遇上门暴力催收

  应对之策:报警。都这种情况了,不管你自己有没有错,欠多少钱,先得保住小命。报警应该是唯一合法有用的办法。再说,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而无理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3、遭遇非法扣留或拘禁

  应对之策:想办法报警,这种要债方式已经涉嫌非法拘禁罪;或者跟扣留人员协商,比如承诺多久还钱,要求人身自由。侠姐还是那句话,保命最重要。

  4、遭遇不雅照片、视频等私自散发

  应对之策:未经允许传播他人信息,就是违法行为,可直接起诉对方,另外你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不过再好的应对都比不上事前防范,所以照片视频等个人隐私,最好不要用于借钱。

  二、通过诉讼催收工程款的注意事项

  1、索要工程款时效

  工程款如超过诉讼时效,施工方将丧失胜诉权,对方可以此为由拒付工程款。工程款追索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如果主张预付款或进度款,则从合同约定的应付款之日起算;

  如果主张结算款,则从结算完成后的约定付款之日起算。

  2、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发包人恶意拖欠工程款,承包人或施工人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

  有些发包人往往以对外债务收不回来为借口表示无力支付工程款,对此承包人可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所以,当工程款被拖欠时,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发函件进行催收。或者直接上门到对方公司进行催收款项。自己不懂催收的,可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催收。以上方式都不能拿到工程款时,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提供担保冻结对方资产。最后一种方法就是通过媒体曝光施工方,从而进行催收款项。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