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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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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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分配房产有效吗?房产如何分配?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0年10月13日|分类:婚姻家庭 |689人看过

  一般无效,如在正常情形下,遗嘱人不得以口头遗嘱的形式处分其财产。除非有生命垂危或其他危急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房产如何分配?

1、如果房产约定为按份共有,则可按份分割。

  2、房产通常不约定份额而为共同共有。按照共同共有的法律的规定,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贡献度的因素在分割中很重要,而且贡献度通常会体现在出资比例上。

房产分配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甲方(父母方):母亲** 女 身份证号:

  现居住地址: (注:父亲已故)

  乙方(儿子方):长子** 男 身份证号:

  现居住地址:

  丙方(儿子方):次子** 男 身份证号:

  现居住地址:

  丁方(女儿方):长女** 女 身份证号:

  现居住地址:

  为了更好的赡养甲方,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丁四方为坐落于 房屋今后的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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