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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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婚条件有哪些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3年01月07日|分类:婚姻家庭 |608人看过


  女方离婚条件根据离婚的方式有所不同:

  1.协议离婚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其他不予协议离婚的情况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需要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

二、

离婚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

  离婚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如下: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暴力行为。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一方染上这些恶习屡教不改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难以共同生活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视为感情破裂。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适用此条款须满足四个要件,即有分居满二年的事实;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不其他原因;是诉讼离婚,而不是协议离婚;经过调解无效。

三、

离婚起诉多久可以判离婚

  离婚起诉多久可以判离婚要看适用的程序以及案件的复杂程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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