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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承担公司债务吗?公司债与公司债务的区别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9月29日|分类:公司法 |327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股东在全额缴纳出资后,不需承担公司债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3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制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是,特殊情况下公司债务会由股东承担。(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股东出资以后,资产就变成了公司的财产,股东只能通过转让的方式收回自己的出资。抽逃出资行为非法减少了公司资产,削弱了公司的偿债能力,如果债权人的债权因此不能实现,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债与公司债务的区别

  1、公司债是股份有限公司特有的概念,公司债务则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

  2、公司债是股份有限公司与不特定人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公司债务则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3、公司债是一种可转让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公司债务的转让则受合同法的限制。

  4、公司债的偿还具有一律性,而公司债务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

  5、公司债的形式为债券,公司债务则是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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