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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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批捕的条件是什么?批捕是不是就是定罪了?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9月28日|分类:刑事辩护 |718人看过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捕是不是就是定罪了

  不是。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没有罪是由法院进行判决的,在法院没有作出有罪判决前,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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