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办案简介] :
被告人乔某采用改锥撬锁的方式进入金盏乡皮村一出租屋内窃取索爱移动电话一部,HP笔记本电脑一部及现金800元后归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宫律师接手该案后经过工作,提出两点主要辩护意见并建议法庭对被告人乔某从轻判罚:一,被告人乔某系偶犯,且认罪态度较好。二、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赔赃款,主动缴纳罚金,。昌平区法院最终采纳了宫律师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乔某以盗窃罪判处有期拘役4个月。
原文地址:http://www.soulaws.com/content/?923.html
附:判决书照片
说明:
为了保护被告人隐私权,判决书照片中被告人的名字已被遮挡,其他内容与判决书原件一致。
宫律师办理该案能从轻判罚不代表相似的其他案件都从轻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