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对外签订合同虚假承诺谁担责?
案例:甲公司员工王先生系甲公司业务员,为完成业绩,王先生向客户丁先生虚假承诺,导致丁先生产生错误认识同甲公司签订合同。后,丁先生发现自己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遂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律师点评:因王先生系代表甲公司签订的合同,因此,法律后果应当由甲公司承担,即,甲公司应赔偿给丁先生造成的损失。同时,又因王先生对此存在重大过错,甲公司在赔偿丁先生的损失后可以向王先生追偿。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甲公司可以从王先生的工资中予以扣除以上损失。
陈蓉律师 18274890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