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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案件十问十答

发布者:陈蓉律师|时间:2016年05月29日|分类:行政诉讼 |571人看过

民事再审案件十问十答

1.什么是民事再审案件?

民事再审属于审判监督程序,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进行再审的程序。

2.什么人可以提起再审案件?

生效判决案件中的原告、被告、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均可提起再审。

3.启动再审案件的必然条件是什么?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是案件的裁判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否则,不可能引起再审。

4.申请再审应当向什么机关提起?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5、申请再审案件是否有时间要求?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6.再审案件主要审理什么?

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有错误的裁判。

7.在审案件按什么程序审理?

如果生效裁判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如果生效裁判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

8、那些法院可以审理再审案件?

依照再审程序审理案件的法院,不仅包括原审法院,而且包括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和最高法院。

9.再审案件审理期间是否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原判决继续执行。

10、申请再审是否需要交纳诉讼费用?

申请再审案件无需交纳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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