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辉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19**********

  • 执业机构: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婚姻家庭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宅基地房买卖纠纷

发布者:李亚辉律师|时间:2021年08月24日|分类:房产纠纷 |542人看过

本案非常特殊,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房屋。

李律师代理三原告,提出2点:

一是被告明知宅基地登记在原告父亲名下,推定应该知道法定继承人是谁,却只跟两个原告订立买卖合同。其中一个原告不追认,买卖合同相对这个原告不产生约束力,这个原告有权主张搬离。

二宅基地房屋禁止买卖,本是无效合同

【判决结果】

 一、确认原、被告《私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两原告返还被告购房款170,038元;
     三、被告腾空后XXX号房屋按现状返还给两原告。
    【案件事实】

三原告继承父母案涉的房产。其中两个原告将房屋出售给了被告。另一原告并不知情。

被告购买房屋后,改造成两层楼房,并对房屋内部进行了装修。

宅基地证登记在三原告父母名下。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